2013/8/12

記者李增汪/縣府報導


   金門縣政府102年中秋節家戶購酒,經敲定將於八月二十六日啟動,持續至九月一日止,巡迴各鄉鎮展開實施,凡符合申購資格者皆可配售1L-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一打(二箱)共計十二瓶,總計台幣四千八百元整,共歡度中秋佳節。
   縣府經已召開102年中秋節家戶購酒研商會議,會中,財政處說明今年中秋節家戶購酒實施計畫,主要縣府為實質嘉惠縣民、回饋鄉親,因應中秋節期間縣民對金門高粱酒需求,便利鄉親購置金酒,今年循例實施秋節家戶配售酒。
   配售以102年9月19日年滿20歲以上,且設籍本縣滿一年之縣民〈於101年9月19日前設籍本縣〉為對象。但經戶政事務所依法將其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者,不符合配售資格。
   至於,外籍(陸籍)配偶實際居住本縣,因特殊情形無法設籍,可於102年9月19日前向社會處申請並經認證通過者。但通緝犯,除於102年8月6日至102年9月19日非為通緝犯身分者外,不予配售。
   各鄉鎮配售時程排定:金湖鎮8月26、27、28日;烈嶼鄉8月27、28、29日。金沙鎮8月28、29、30日。金寧鄉8月29、30、31日。金城鎮8月30、31、9月1日。配售酒品1L-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一打(二箱)共計十二瓶單價每瓶四百元,整打銷售不拆解。
   各村里得視實際配售狀況延長配售一至四日。提酒單未於以上日期提領酒品,可於8月26日至10月4日寧山庫上班時間提領酒品;逾期按提領金額千分之一每日收取保管費〈單位為新台幣元,未滿一元部份按四捨五入計〉,保管費達酒品價值時,不受理提領酒品。
   配售酒以102年8月6日為戶籍作業基準日。各戶政事務所於8月12日前提供設籍資料。各鄉鎮於8月16日前確認本酒品申購數量、時間及地點。縣民申購天數為三日。

 

新聞連結:http://www.kmdn.gov.tw/ch/News_NewsContent.aspx?NewsID=227671&CategoryID=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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