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7/6 作者楊瀛谷
人物小檔案
出生地:金寧鄉昔果山村
現住地:新北市永和區
學 歷:垵湖國小,金城國中,金門高中,中央警察大學第43期,銘傳大學國家發展與兩岸關係研究所碩士
經 歷: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九(金門)海巡隊隊長,金門縣政府消防局局長,台北縣瑞方鎮代理鎮長,新北市汐止區、永和區區長
小時候家裡養豬,身為家中長男的吳興邦需要負責清洗豬槽,且總是被噴得滿身都是糞屎,心裡又老怕水多了得自個挑,洗的水因而不敢沖得太多,加上田裡農作也要協作,還要騎著福鹿牌26吋腳踏車幫忙載豆渣,因此那時他總是畏懼著假日的來臨。
終於有了片刻餘暇,他總喜歡狂野地玩橡皮筋之類的遊戲,有次鄰居叔叔經過跟父親說了句:「看你怎麼靠這孩子養兒防老?」這句話讓他聽了很是生氣,卻也從此開始發奮讀書。回想起來,他認為應該要感謝這位鄰居叔叔。
而為了怕被嘲笑為「嘸正丁」,他16歲成丁時也跟著大人出門討海。他說,依照地方「雙落」習俗得一天出海兩次,但會暈船的他清晨3、4點隨著出航,中午靠岸時便直接的躺平在沙灘上,總要大人午飯隨口吃吃、二度出海回來後再叫醒他。
唸高中時,學校採行能力分班制,每學年再依成績重新調整班級。讀一年級時,他因是93名而被分配到第六班,但他有位父親已不在人世的堂哥比他讀的班好,有次他的父親取笑他:「人家沒有父親,成績都比你好。」他受辱般的回說:「以後每天早上四點半叫我起床!」他確實破釜沉舟地找了個沒有床的房間當書房,每晚更自我要求讀到12時才回房就寢。
天道酬勤,結果他從一年級第六班不失所望的跳到二年級的第三班(當時前面兩班是女生班),而且一直保持在10來名的前列位置,畢業時並因此而得以保送警察大學。他提到,曾經想過報考陸軍官校,但遭家人極力反對,而自己也通過聯考考上淡江文理學院英文系,卻因籌不出學費而仍選擇就讀警大。
進入警大,每個月零用金是100元,但再扣掉公積金50元後,就不夠開銷了。於是,吳興邦一遇到禮拜天就跟著四叔去當小工,每天可以掙得250元。在校期間,他常態性地參加柔道和龍舟隊,並認為軍警學校的可貴在於養成教育,課業特別重視忠心思想、倫理道德、團隊精神等正面的人格教育,因為學校畢業要負責國家安全的維護,也因此都要有很強烈的榮譽感。
畢業後通過乙種警察特考,67年回到金門先後擔任金湖、金城所巡官,74年晉升金沙警察所所長,再陸續調任港警、烈嶼、金城、金寧、金湖等所,其中金沙、烈嶼兩地曾經二度回鍋。
他憶及,當時民眾申辦往返台金出入境證均是由港警所核發,但除孕婦、65歲以上和公教人員可以乘坐太武、凌雲號交通船外,一般民眾依規定都要搭乘登陸艇,而登陸艇的承載數量卻又經常遠遠不夠旅客所需。有次,於搭船前由港指部上校運輸組長主持的例行航前會議中,他極力爭取應該擴充乘坐名額,同時強調了句:「軍艦不是軍方的,是百姓納稅人的。」
結果,在戒嚴時期的軍管時代,第二天就被調派到烈嶼所。他說,初次踏上烈嶼島時,下屬、鄉民都已知悉他為民著想的擔當,所以也算是濫命一條,整個島上的百姓因此都很配合。不過約莫過了一個半月,他便又被調回大金金城所,後來再二度派任烈嶼所,是為了補足規定的任滿兩年資歷。
87年,正值保七總隊改制為水上警察局之際,當時吳興邦擔任警察局秘書室主任,有天奉縣警局局長張蒼波之命赴台探視首任水上警察局局長、也是警校老師鍾桐生先生,卻殊不知一見面即被授予金門第九水上警察隊隊長職務,階級也直接跳升為9職等。他說,原本他對此行還有些意興闌珊,但長官、也是同學張蒼波厲聲說了句:「叫你去,你就去!」而不得不上路。
後來有著「金廈海域水師提督」封號的他譎然一笑說道:「所以聽命令就有升官的機會!」他再提到,由於金門沿岸有許多很高級等的魚種,當時大陸漁船即經常越界過來炸魚或電魚,炸魚的方式是前面以快艇用土製炸藥爆破,後面舢板船再靠過來打撈,起先查緝都會追著快艇跑,還曾接近到圍頭外海,後來索性以逸待勞等舢板船靠近再作緝捕。
至於,電魚的方式則是一艘船分別裝置機動和通電用兩具馬達,通電馬達上帶著一把大刮刀,掃過時就像「剃光頭」一般,大小魚都很難逃脫。他另提及,大陸在80幾年就已經開始越界抽沙,這跟炸魚一樣都涉及到海洋生態的保育問題,以前的沙灘有二、三百公尺遠,現在已經連岸上的碉堡都被沖倒了,長此以往「國土」將會一寸一寸地流失,有朝一日都將得放上防波塊,所以縣府當務之急是要趕緊就該問題與對岸進行協商。
到了89年時,政府宣布開放金廈小三通,國內媒體記者蜂擁群聚採訪水上警察隊隊長的因應之道。記者群離開後,局長來電交代應該致贈記者們金門特產當作禮物,他回報「使命必達」後便出門四處打探記者下落,嗣得知縣長陳水在正於湖下設宴饋請。他抵達湖下餐廳坐定之際,只見縣長幽幽跟他提及:「正在物色消防局長人選,來了才想到你最適合。」
然那時因接任水上警察隊隊長未久,他稍加考量後當場予以婉拒,幾天后其姐聽到消息告知他的夫人,再輾轉進到他的父親耳裡。父親一番訓斥及稟知縣長後,吳興邦於89年9月1日正式接任金門縣政府第一任消防局局長之職,又再一次的應驗了「聽命令就有升官機會」的道理。
消防局長任內,他致力於消防局及沙、湖、城、烈嶼分隊的廳舍整建和善後,並使其各具特色。此外,也積極爭取裝備購置,增加了50、80公尺雲梯車各一部,以及人員的補充與訓練,最主要的是一手策劃、建立了金門消防人事制度。
他指出,掌握賞罰分明的大原則,他要求下屬務必得做到:一、精實教育訓練,各項裝備限在一週內學會操作,否則立馬撤職;二、保持裝備堪用;三、建立聯管系統安全網,當災害發生時用訓練有素的人員,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。他強調,六年來因為能夠落實到位,所以從未發生過任何重大災害。
後來他在縣府擔任參議時,心想在金門已經幹到一級主管,應該趁著還算年輕去台灣給自己一個再往上提升的機會。98年4月7日,吳興邦如願請調至新北市政府擔任參事一職,這是他人生另一個階段的開始,因為經手事務與過去的警政系統截然不同,凡事都需要再重新調整心態與思維。
他於同年7月16日代理台北縣瑞芳鎮長職務,續於新北市升格後被拔擢任命為汐止區區長。對於新北市的升格和自己的受命新職,他認為這是民主國家發展的趨勢,由此改變後的政策將更易於貫徹執行,並大量減少不必要的公帑支出;但因對地方派系林立及其勢力的欠缺了解,從而產生不少摩擦和杯葛情事,也讓他刻骨銘心地體會到民主政治的必要之惡。
初到台北都會,又是直轄市改制後的第一位金門籍區長,且面對地方人士仍停留在過去「市」的思維與做法,而自己也無法及時調適的情況之下,他坦言政務推動就會遇到較不順遂的瓶頸。卸任後從事屬於秘書幕僚的參事工作後,他從沉澱中再重新定位自己的未來做法,以更貼近地適應台灣本島更為複雜的政治生態。
102年4月1日,吳興邦再接任鄉親聚居的永和區區長職務,他自我要求務必做到「民意要反映,民怨要平息,人民需求依法滿足」,以及「親切熱忱的服務態度,委婉柔和的談話技巧,超高效率的行政作為」,其中重中之重的是對於民意歸向採取有效措施,要讓人民確能體會到幸福感。
他強調,永和區民眾的水準和參與認同感都很高,他在端午前一週配合該區永安社區辦理為獨居弱勢長者活絡社交、歡度端午聯歡共餐活動,與獨居長者提早過端午節,也讓現場氣氛瀰漫著溫馨暖流。他並希望民眾多加支持和愛護,同時對區政不吝給予指導,他一定會盡全力為永和需要而打拼。
新聞網址:http://www.kmdn.gov.tw/town/News_NewsContent.aspx?NewsID=226093
金門日報鄉訊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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