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時即時 李金生 2014年01月24日 17:44

金酒出品的「馬吳就職紀念酒」並未使用馬、吳肖像。

仿冒「馬吳就職紀念酒」有馬、吳肖像。(李金生攝)

前年廈門國際馬拉松賽,官方迎賓宴出現仿冒「馬吳就職紀念酒」,金酒廈門公司據報控告廈門無為堂商貿公司侵害商標專用權,廈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判決金酒廈門公司勝訴,無為堂必須賠償金酒廈門公司經擠損失6萬元人民幣。全案仍可上訴福建高級人民法院。

涉嫌仿冒的施姓台商去年3月遭金門縣警察局拘提,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,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,並限制出境。

前年,廈門市舉辦國際馬拉松比賽,在廈門市政府的迎賓酒宴上,出現仿冒的「馬吳就職紀念酒」。金酒公司向廈門、金門警方報案,金門縣長李沃士也在治安會報中下令全力偵辦。

金門警方派員赴廈調查,在福建省情資支持下,鎖定施姓台商自2011年9月起向廈門市湖裡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設「廈門無為堂商貿有限公司」及在台中市申設「無為堂國際興業有限公司」,並虛設戶籍和經銷處於金門伯玉路後,先在網絡上擷取馬英九、吳敦義2人肖像及“金門高粱酒”字樣複印,再委託廈門市民興酒廠、蘇店酒廠生產和灌裝。

金酒指出,據廈門市工商局資料顯示,「無為堂」陸續生產的仿冒酒包括0.6公升裝「58度金門八六八高粱酒」、「台灣金門38度台金雙龍高粱酒」、「金門金廈38度高粱酒」、「台灣金門53度八六八高粱酒」、「金門七六七高粱酒」、「紅高粱金門高粱酒」、「2012. 520馬吳就職紀念酒」等7種假酒,並在酒標簽紙上印有“雙龍”圖示和“金門高粱酒”字樣,魚目混珠上市銷售。

金酒廈門公司在去年7月控告該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,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宣判,認定金酒公司註冊和使用的「金門高粱酒」為馳名商標,被告所販售的酒品,在酒瓶包裝盒突出位置上,均標示有「金門高粱酒」字樣,足以誤導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,或誤認為與金酒註冊商標的商品具有特定的聯係,判決構成侵犯註冊商標權,依法承擔停止侵權、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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